沈阳双双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注册成立于2000年6月,地址为新民市迎宾街46号,学校占地面积有30000多平方米,教室16间,实训场地30000多平方米,实训设备(电脑)136台(套),办学设备一应俱全,有专职教职员工30人,兼职教职员工83人。
沈阳双双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具备以下单位培训考试、证书颁发等职能:
1、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沈阳市民政局
3、辽宁省住建厅
4、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5、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6、沈阳市财政局
7、沈阳市农业局
等部门的委派,培训职业技能人才,并颁发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上岗操作证书》。
一、学校主要业务范围有:
1、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
电焊工、电工、车工、钳工、叉车司机、计算机应用、农艺工、母婴护理、养老护理、催乳师、面点师、烹调师、农用拖拉机驾驶等培训、考试及颁发证书;
2、辽宁省住建厅相关业务:
(1)建筑领域施工“三类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及颁发证书;
(2)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八大员:安全员、施工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材料员、测量员);
(3)建筑业工人技能培训、考试:(挖掘机操作工、起重机、起重信号工、砌筑工、高处作业吊篮操作工、模板工、水电焊工、推土机司机、抹灰工、油漆工、装饰装修木工、线路架设工、古建筑传统木工、古建筑传统瓦工、古建筑传统画工)等50多个工种;
3、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
(1)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及证书颁发;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及证书颁发(电焊工、电工、登高工、制冷工);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及证书颁发;
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试及证书颁发;
(2)食品安全检验员的培训、考试及证书颁发;
(3)叉车司机、锅炉工、电焊工、电工等培训、考试及颁发证书;
5、沈阳市财政局相关业务:
(1)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人员上岗证培训;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年检);
多元化、快速崛起的沈阳双双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以“打造职业教育品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坚持“立足职业教育,面向市场,全面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现代创新的激励手段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充分的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足以应对全国经济创新大潮的冲刷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挑战。沈阳双双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积极地响应市委市政府各项号召,创造一流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一流的职业技能人才,为社会服务,让我们共同缔造幸福沈阳努力奋斗!